再次;五粮液冰淇淋;,是否存在商标侵权?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趋势。只要名字冠上“网络名人”二字,不管是在哪个网上流行,是不是真的“网络名人”,流量都会很大。现在,很多商家都煞费苦心地跟上“网络名人XX”的步伐。

现在的“五粮液雪糕”,是否存在商标侵权?

近日,一款“网络名人冰淇淋”——“五粮液金桥冰淇淋”在网上走红。原料中添加五粮液,外形为浓郁的黑巧克力,配以食用金箔,故名。

但是有人在卖“五粮液雪糕”。五粮液官方知道吗?你知道,“五粮液”是中国驰名商标。如果此举未经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将被定性为商标侵权。

五粮液表示尚未接受商家的沟通,也就是说商家销售五粮液雪糕的做法并未得到授权。但五粮液并不打算进行维权。

虽然在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前提下,产品的配方可以由商家自行决定,商家在食品中添加五粮液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商家以五粮液为其产品命名,则属于“傍名牌”行为,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

从五粮液的官方回复来看,面对“五粮液雪糕”涉嫌侵权一事,五粮液似乎已经放弃了维权,但根据中国商标网的查询结果,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已经注册了2924个商标,其中367个与“五粮液”有关。

看来五粮液集团公司对商标品牌保护做了全面的战略。为什么对这个商标侵权不予理会?有人推测,可能是因为不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无伤大雅;可能我觉得这是一个不费力就能得到宣传和推广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