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是什么?

欧盟商标的原产地:

1993 12.20,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 * *同源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在所有欧盟国家使用的商标制度(到2013年7月,欧盟已经扩大到28个国家)。欧盟商标局于6月1996 65438+10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延长,每次延长的保护期限为10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仅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还包括已加入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其他成员国的国民。

涵盖的会员国:

欧盟28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的特征:

成本低。你只需要申请注册一次就可以在整个欧盟的27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相比在各成员国单独申请,成本大大降低;

集中式保护程序。一个商标注册可以受到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国家强制执行。

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使用商标,足以抵制以未使用商标为由申请撤销;

享有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的指定名称的,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申请6个月后申请* * *同音异义商标时,可给予优先权;

在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以要求优先权。

不仅文字、标识等传统商标可以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结构等新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

一个商标申请可以涵盖多达三类商品或服务。超过三类的,每类费用另加。

欧盟商标的缺点:

1和* * *的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只要* * *的28个成员国中有一个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那么* * *的整个商标注册就会被驳回。虽然被驳回的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并保留原* * *相同商标的申请日,但申请人还必须向各国缴纳转换费。所以,如果所选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就不适合申请* * *谐音商标注册。

2.* *谐音商标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注册的时间很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该商标可能在一年内注册。但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商标就不能及时注册,解决异议需要很长时间,一般是两年左右。罕见的是27个国家都没有反对。所以* * *的同一个商标申请往往长期无法注册。

申请商标所需材料:

以法人身份申请,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登记证明;以自然人身份申请,个人身份证件1份;

商标图样5份,要求明确,纸质好。如果是彩色商标,需提交1份黑白稿件和5份彩色稿件;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得超过10cm×20cm;;

填写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列出申请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和商标分类表。

申请商标注册的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委托书上签名并盖章。

可在欧盟注册的商标:

欧盟商标可以包括任何可以用图表表示的标记,尤其是文字,包括名称、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的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将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与其他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因此,下列标志可用于注册商标:

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单词的组合;

带或不带文本的图形标记;

彩色图形标记;

颜色或颜色的组合;

三维标记;

音标等。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提交申请,主管机关将受理符合要求的商标申请,并给出申请日和申请号;

(2)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商标在先检索,同时向各成员国提交商标在先检索申请,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主管机关在收到各成员国的检索报告后,应向申请人提供本局的检索报告以供参考;

(4)主管机关不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受理注册申请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5个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注册该商标;

⑤.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部分成员国提出异议而驳回* * *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单独商标申请,原申请日和优先权日同等享有。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了罗马条约或* * *关于相同商标的规定,他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提起上诉。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提交申请,主管机关将受理符合要求的商标申请,并给出申请日和申请号;

(2)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商标在先检索,同时向各成员国提交商标在先检索申请,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主管机关在收到各成员国的检索报告后,应向申请人提供本局的检索报告以供参考;

(4)主管机关不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受理注册申请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5个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注册该商标;

⑤.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部分成员国提出异议而驳回* * *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单独商标申请,原申请日和优先权日同等享有。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了罗马条约或* * *关于相同商标的规定,他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