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斌下马的原因

一起1000多万元的偷税案在佛山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之一周伟斌2001年76次荣登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2006年438次荣登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他还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

据公诉机关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1998日至2006年7月5438+0日,周伟斌经营的金龙公司,为达到偷税目的,采取销售商品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的方法,开设帐外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收取货款不开发票。周伟斌作出偷税决定后,指使下属周建明做账,并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开设内外两套财务账户。内部账户用于核算公司的所有业务,外部账户用于从内部账户中提取一些数据进行记录,并用作虚假报税,以隐瞒销售收入。

在此期间,金龙公司隐瞒销售收入89816742.09元,少缴增值税15268846.16元,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78.44%。

公诉机关认为,金龙、金冠公司、周伟斌、周建明均构成偷税罪。

本案中,金龙公司被周伟斌收购,该收购被高管称为:“完全是个人行为,与公司发展无关。”原来,周在1988进入涂料行业时,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金龙。当时他是金龙第一届大学生,意气风发,研发成功“聚酯漆”。“他告诉我们金龙公司没有好人。他为金龙开发了这么好的产品,却被任何部门排挤。”这位高管说。

不久,周从金龙辞职,自己创业。1998年,已经是涂料行业巨头的周再次看中了没落的金龙,斥资15000万元将其收购,由合资企业变为民营企业。“从公司运营的角度来看,这次收购完全没有必要。金冠年产能达到654.38+05亿元,但当时实际订单不到产能的654.38+0/654.38+00。收购另一家公司真的没有必要。”这位高管说。

“买金龙第一件事就是把金龙的老仆人都炒了。他还笑着说,这就是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周伟斌因为性格多变,被下属称为“变色龙”。“有一次,他从北京某著名大学聘请了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两人见面握手,连说‘你怎么不早点来金冠?“我们见面晚了,”签约后第二天见面,高跟他打招呼,他立马变了脸色:‘你在笑什么?你现在不用工作吗!”行政主管说。

在税收这个关键问题上,周伟斌一直是“脱不开干净关系”。“最后财务总监张毅拿了三年的明细账本,曝光给省国税局。”这位财务主管说。

周伟斌四兄弟,都是顺德涂料界有影响力的人物。有一次,他和弟弟周卫健一起打官司。“1998年,他的‘玮涂氏’和周卫健的‘美涂氏’为争夺商标使用权打得不可开交。其实是‘美图师’先出现的。”这位高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