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法律分析:
法律通常是指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它由立法机关制定,由国家,主要是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内容是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本法和普通法是与其不同的分类标准相对应的分类范畴。法律可分为两类:基本法和普通法,以及宪法和普通法。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国家有关机构组织法等。一般法是NPC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特定社会关系或某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调整范围比基本法律小,内容更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普通法律是以宪法为依据,由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般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某一社会关系或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问题,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衍生问题:
非财产损害包括什么?
非财产损害包括人格权损害和身份权损害。公民的非财产权一般是指与人身相关或不可分割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也称个人非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构为民法中的两项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