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为完善商标法律制度,缩短与国际商标立法的差距,适应世界对我国的需要,我国于2006年10月27日对原《商标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扩大了商标注册的主体范围,增加了一个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同时申请同一商标。

(2)进一步扩大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增加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规定。

(3)完善了关于商标构成要件的规定,加大了对立体商标的保护。

(4)明确区分禁止使用商标和禁止将商标注册为商标。

(5)增加了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规定。

(6)增加了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

(7)增加了保护预先使用的注册商标和禁止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

(8)增加了注册商标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9)禁止商标反向假冒。

(10)增加了商标异议和争议的司法审查程序,确保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