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业务,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一是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服务对象至少有两家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公众
二。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并具备持续为被特许人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服务的能力。
申请材料特许人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备案:
(一)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情况。
(2)全国所有加盟商门店分布。
(3)特许人的市场计划。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明。
(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商业特许经营权
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材料时,不适用前款规定。
(7)中国第一份与被特许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9)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应注明手册的各章页数和总页数,若在特许经营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应提供预计印刷页数)。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直营店是指加盟商拥有的门店,包括全资门店和控股门店,直营店和加盟商应属于同一品牌,同一经营性质。实践中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
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特许经营备案费用和程序、商务部一次性通知函、特许连锁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