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流程主要有哪些?
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后的使用期限为十年,期满前12个月内续展,商标继续使用。到期后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如果申请续费可以继续使用,当然要交滞纳金。如果六个月内没有提出申请,该商标将被取消。
商标续展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或者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即延长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当缴纳滞纳金。在宽限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类别应按《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原批准的商品属于国际分类不同类别,但都需要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并登记原注册号在哪个类别,其余用申请号编。
三、同一商标的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内的多个相同商标属于国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单独续展,也可以合并申请续展。
四、原核准的商标图样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但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当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设计中,名称不需要专用权的,应当放弃;如果要求保留商标名称,可以在其图形外围书写商标名称的文字,也可以单独续展文字。
五、需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附商标图样五份。
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