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违规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代理人违反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警告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罚款:1 .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2.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引诱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三。违反下列规定:(1)商标代理人转到其他商标代理机构执业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到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2)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执业。(3)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泄露未公开的代理事项。(四)商标代理人明知被代理人的委托是恶意的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有欺诈行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法律依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许可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的;(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引诱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