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将丧失,房屋将被拍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所以你可以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管部门和被执行人不配合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函,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转让给申请人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剩余债务。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拍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将财产作价交付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应当返还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裁定交付给买受人或者接受债务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商标证、车船牌照等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