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法律分析:根据《条例》的要求,驰名商标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即商品质量良好;二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第三,必须是注册商标。但从最近修订的《商标法》第十三条来看,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对该商标的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处理商标争议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对该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