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和异议有什么区别?
商标纠纷和商标异议的特点;
1.商标争议必须由在先商标注册人提出;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必须是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两个争议注册商标所核准的图形、文字或者其他组合必须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在于,商标异议是对初步核定的商标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定程序;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初审公告后,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杜绝未来权利冲突的发生。
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
1.申请人不同:商标争议必须是商标注册人,商标异议可以是任何人;
2.立案时间不同:商标争议在商标被核准后立案,即取得注册证后一年内;商标异议是在初步审查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的;
3.受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国家商标局提出;
4.功能不同: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在于,商标争议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是指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的社会异议,包括所有人或者在先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注册商标的异议;
5.对象不同:商标争议与异议的区别商标争议是对商标专用权的争议,商标异议是对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内容的异议。
当然,两者的原因也是不同的。争议必须是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除上述原因外,异议还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条款或其他规定。不同的处理机构,商标争议直接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提交商标局。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标异议不需要交费用,而商品纠纷要交审查费。
以上是商标争议和异议的区别。答案。遇到商标被恶意异议怎么办?同时,属于不同的程序,只能在公告期内对申请中的商标提出异议,在商标注册后提出争议。审理单位也不一样,异议审理是商标局,争议审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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