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商局到底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和参与制定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各类工商企业和申请公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审批和发放相关许可证;监督检查其登记行为。

(三)组织市场监管,监督检查市场竞争,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走私和经济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销掺假假冒产品的案件。

(五)组织各类市场的登记和监管,管理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和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六)组织管理商标工作,推荐参评省著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审查企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违法行为。

(八)组织合同管理,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拍卖和招标。

(九)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市场协会、合同协会、经纪人协会和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实施本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立各类经济实体和法律法规的电子数据库,对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的统一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

(十二)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岗位培训、专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宣传活动。

(十三)对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lt/A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