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措施是什么意思?担保时落实反担保措施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机构要求申请提供担保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担保反担保、存款反担保等。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担保机构可以采取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保证是指第三方对债务人的债务行程进行担保,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占有而取得第三人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并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相关解释细则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物权以外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担保法》及相关解释细则的规定,使用该财产或财产权利。

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担保人指定的账户,担保人据为己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用这笔现金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担保品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车辆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人需要向担保人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的证明;抵押品评估材料;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抵押保险的证明。

3.抵押反担保的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财产登记,应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或复印件。

(三)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

(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抵押的林木;

(四)以飞机、船舶、车辆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财产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及其他动产抵押的;

⑥以上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房地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某一数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某一数值(如50%)。

(2)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质押,转让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要向担保人提交的抵质押反担保资料。质押品清单、质押品所有权证明、质押品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二)合同当事人以权利出质的,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一)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或者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证书交付质权人;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3)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法国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四)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的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以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一定比例(如50%);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其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60%)。

(3)担保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保证人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经法定中介机构验证的当期(季度、月份)及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和查询结果;同意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2.确保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4)应收账款质押的形式

以应收账款作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应大于担保金额的1倍,贷款到期前归还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应部分存放用于偿还贷款。

(五)保证金反担保的形式

采取保证金反担保的形式,原则上保证金缴纳比例为担保金额的20%。被担保企业到期未履行还贷义务的,保证金为补偿金;被担保企业履行到期还款义务后,担保公司全额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