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签合同要负法律责任吗?

如果代签名是本人委托的,一般不承担责任。没有代理权而签订合同的,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如果签字行为是事后合法授权或追认的,则该签字行为有效。

法律分析

第一,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委托书不明的,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代理人明知委托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委托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委托人利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者所代理的他人从事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的任意代理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被代理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表损害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只有在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行为未经追认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知道他人以我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第三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作为代理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委托人未声明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予以撤销。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以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