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4万元以上的商品故意送价值2000元的商品,不退款。这是什么线?
属于欺诈消费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1,销售掺假、假冒、伪劣商品。
2、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销量不足。
3.销售“次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并谎称是正品。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
5.利用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或者实物样品销售商品。
6.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7.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
8、销售失败,商品变质。
9.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10,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的商品。
11,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12.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如果经营者能证明,就不算欺诈;不能证明就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