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商标一样吗?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以国家法律保护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和服务的商业符号,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声音或上述元素的组合构成。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设计是指工业产品的设计,也就是工业产品的风格。

从上述定义来看,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有以下区别:

1,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不同的。外观设计专利以美感为核心,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商标主要用于识别。需要的是与众不同,但不一定是美学上的。比如“狗不理”、“老干爹”、“老干爹”、“酒鬼”等商标,就很难有美感。

2.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不同的功能。商标主要通过其显著性来区分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它附着在商品或其包装上,并不改变商品本身,就像在商品外面加了一个识别符号。外观设计突出其实用性特点,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颖性,改变和决定商品的外观,往往成为商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此外,专利法赋予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法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65,438+00年。如果权利人在保护期届满时不申请续展,该专利权将失效。专利法赋予商标权的10年保护期届满后,权利人享有每次10年的无限续展机会。如果权利人无意终止商标权,则商标权在理论上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