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老字号商标
1,应用识别程序1。具体步骤是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申报表,报当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资料时,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资料并上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2.应用识别程序2。调查鉴定是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鉴定,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报振兴委。评审组织专家为振兴委员会分析数据,必要时对相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评审报告;
3.应用识别程序3。公示是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异议。经认定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振兴委员会将作出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决定;
4.应用识别程序4。复审是指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复审,复审结果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后30日内作出。登记和备案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材料由振兴委员会保管和管理。颁发证书是以商务部的名义向认定的“中华老字号”颁发牌匾和证书。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产品、技艺或服务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形成良好声誉的品牌。这里的“品牌”应广义理解为商业标识,其权利既可以是老字号的注册商标,也可以是老字号店铺的独特装潢、老字号商品的包装、商品的独特名称,甚至可以是在老字号基础上注册的网络域名。
法律依据
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
第四条认定条件: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品牌创立于1956(含)之前;
3.继承独特的产品、技能或服务;
4.拥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
6.声誉良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7.内资和港澳台资本相对可控,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