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需要什么?

一.真实性

真实性原则是指产品标识上标注的相关信息应当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不能有虚假、夸大的成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可信。比如生产者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生产许可证号等行为违背了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生产者诚实信用义务在产品标识上的体现,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

第二,合法性

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应按法律法规(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标注产品标识的相关内容;二、产品标识的相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禁止性规定)。比如《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称、地址”。《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三,必要性

必要性也叫适度,即产品标识的相关内容足以反映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必要性原则要求,一方面,不得遗漏按照规定应当标注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生产者可以自行标注的内容要谨慎标注,除了强制标注的内容,其他内容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产品标注的内容是多余的,就容易引发质量纠纷。笔者在实践中遇到过很多案例:某食品在国内生产销售,生产者同时标注英文为中文,但英文字体大于中文或者英文与中文含义不对应,带来了很多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和索赔,引发了不必要的质量纠纷,也给自己带来了经济损失。

第四,方便

便利性是指产品标识的内容易于消费者识别和辨认。便利性原则:一是要求产品标签上的标识内容要清晰。如模糊标签印刷、国内生产和国内销售使用繁体字的产品等。,与方便性不一致;二、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针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产品,应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注(字体放大、突出显示、前置排列、醒目颜色等。)方便消费者选购时知晓。

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内容

总的来说,产品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本身的属性

产品自身属性指的是产品的一些固有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成分含量、产品合格证等。

二、生产者相关信息

生产者的相关信息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体现。包括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三,产品的延伸属性

产品的延伸属性是指产品生产出来后,为了其价值最大化或根据法律规定,产品符合有关规定或满足有关要求的信息。例如,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获得许可或者认证后,需要在产品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3C认证标志。产品已获得名牌产品称号或注册商标的,应在产品上标明名牌标志或注册商标。产品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应当在产品上标注相应的地理标志。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或环境体系认证的,应在产品上标注相应的体系认证标志。诸如此类。

四。注意事项和提示

注意事项和提示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使用说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通过以上信息,告知或提示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产品标识应当标注的四个方面,产品自身属性和生产者相关信息是必须标注的事项,产品的延伸属性应当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确定,注意事项和提示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进行标注。

免除产品标签

产品标注的豁免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本不标注。如《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裸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加贴标签的裸制品,可以不加贴产品标签”;二是不标注产品的一些信息。比如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生鲜食品、即食食品、包装饮用水等。”不得标注营养标签。产品标识和标签的免除减轻了生产者的标签义务。因此,只有在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