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产品如何处罚?

法律主观性: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专门从事商标管理的部门,可以按照以下法定程序进行处罚。惩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最直接的罚款。二是让侵权人停止侵权,即及时止损。第三,如果赔偿金额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办法解决,可以请专门的调解部门调解赔偿金额。现在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三种情况用什么标准来处罚。因为商标权和商品密切相关,侵犯商标权也就是侵犯商品的销售,导致消费者带着错误的认识购买了错误的商品,所以利润也是非常巨大的,所以罚款的数额也相应的大。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以5万元为分界线。销售收入不足5万元的,最高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不确定上限,可以并处销售收入5倍以下的罚款。这种惩罚是非常严重的。一般来说,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他以前的个人财产都会被罚款。那么除了罚款之外,为了防止侵权人继续使用假冒伪劣商标进行诈骗,应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不得再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商标销售的商品。这是为了防止嫌疑人以后再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给商标权人杜绝后患。第三种情况,双方没有办法就罚款数额达成一致,或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出的数额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确定最终金额。认定后,侵权方必须根据法院的认定结果进行赔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将款项交付给受害人。综上所述,对商标法侵权的处罚会先调解,一般会要求赔偿侵权造成的损失。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也可以由专门的调解部门调解赔偿金额。

法律客观性: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该注册商标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该注册商标前三年实际使用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前三年内已经实际使用,也不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供货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