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的商标缺项怎么补?
商标更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申报的商品/服务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2)填写的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相应位置。
(二)需要删除商品或服务的,应标明“同意删除”字样,以确认删除。
(三)更正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限定在原要求更正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应范围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增加。
(四)修改后的商品或服务应与修改前的商品或服务相对应,以便于继续审查。
(5)如有多处更正,无法在更正通知书中写明,可直接加附页(A4纸),在更正栏注明“附页”或“见附页”字样较为稳妥。
(6)如果退回空白补正通知书,商标局将认为申请人或代理人放弃该项目。
(七)代理机构的印章应统一位于更正内容的右下方,印章不得覆盖更正内容。
最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交材料。官方会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退回。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退回的,保留申请日;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要求改正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