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被驳回,如何申请复审?

不要因为商标被拒而恐慌。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商标申请不是那么容易的,在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驳回是常见的现象。现象1:审查员的主观性:商标由人审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同一商标可能得到不同的审查结果;现象二:商标资源有限: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商标的文字和图形资源是有限的,随着申请数量的增加,更容易雷同。现象三:违反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条文包括:无明显特征、误解、不良影响等诸多原因。现象四:不可避免的盲期申请商标后,会有2-3个月的盲期,期间没有人能检索到商标信息和动态。

面对一个商标被驳回,应该积极审查,被驳回的商标也可以最终授权。驳回由商标局做出,驳回复审是商标审查程序。通过审查取得商标权的案件,不是少数商标局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的。在实质审查阶段,由审查员完成考虑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商标的内涵和实际使用情况等更加综合的主观因素对申请的实质审查。根据他的主观判断,做出是否驳回商标的决定,并由三人组成合议庭,共同进行审查判断,书面审理全面。退稿审核是有时间限制的,写理由很重要。《商标法》规定,申请复审的法定期限为15日或30日(取决于驳回通知书的形式)。

申请复查的时候就应该做了。以充分的论据和严谨的法理驳回复审理由,是赢得商标权的关键。分析驳回原因,如实告知是否需要对预估风险判断进行复审,撰写具有举证策略的复审答辩文书以提高复审通过率,提出驳回复审申请,避免误报晚报,关注受理通知书案件的进度流程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