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英文商标和类似商标?

当一个商标由相同的外文、字母或者数字组成,只是字体或者图案不同,容易误导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认识时,就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一个商标由一个或两个字体异常的外文字母组成,无意义且字体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差异明显,相关公众难以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

2.一个商标在外文中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字母组成,顺序不同,发音或者字体明显不同,没有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该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使相关公众难以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

3.一个商标由两个外国文字组成,但语序不同,含义没有明显区别,容易误导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认识,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以上汉字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且整体含义无意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容易误导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认识,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是,第一个字的读音或者字体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得商标整体差异明显,相关公众难以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

详见《商标近似审查》的文字商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