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农村小店被零售巨头起诉后摘牌。如何看待店名侵权?

关于侵权:河南一农村小店被零售巨头起诉后退市!现在很多大品牌都会被模仿,有的模仿商品,有的直接模仿商标。但是我觉得故意模仿真的不对,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但如果是无心插柳,纯属巧合,模仿某大品牌也无可厚非。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侵权这个话题!

在河南的一个村子里有这么一家小店。老板经营一家超市。超市叫什么名字?人人乐超市?。最近,店主被零售巨头人人乐起诉。店主表示很无奈,因为这个超市自己经营的时候没有叫?大家都开心?我接手后没改名字,就叫?人人乐超市?比深圳人人乐注册商标的时间还长。而现在就因为这个小店叫?大家都开心?他被起诉,要赔偿5万元。业主说莫名其妙被起诉。他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根本还不起5万块钱。如果他能协商,哪怕让自己放在店的招牌上?大家都开心?三个字都可以挑!

个人认为,在二三线城市的农村,像这样的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超市几乎随处可见,其通用标志的名称也比较通俗好记,不会有商标标识。像这个吗?人人乐超市?据店主介绍,零售巨头人人网远在深圳。没有收到起诉书的时候,店主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零售巨头人人网。如果深圳人人乐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通知了店主,店主会改名,但是没有人通知她!所以,可以看出店主打电话给超市的原因?人人乐超市?,只是为了区别于当地其他超市,并没有想在这个零售巨头身上沾到大家幸福的光。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河南这家小店?人人乐超市?深圳的零售巨头人人乐,从字形、字体、汉字颜色都没有相似之处!

目前河南这家小店的老板已经把招牌?大家都开心?三个字去掉了。个人觉得这个河南的店主主观意义上并不想冒名顶替。大家都开心?并且知道自己可能侵权,及时改正了错误。我觉得应该原谅我无意的错误,及时改正!作为零售巨头,大家也要包容别人,也要原谅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