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包含哪些国家?
法律分析:在马德里商标注册制度之前,包括:中国、美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塞拉利昂、肯尼亚、斯威士兰。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商标注册,只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缴纳一套费用,就可以在多达117个联盟国家申请保护。截至2018,2013,马德里联盟* *拥有101个国家/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