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有

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5类。

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糕点、代乳制品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四是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

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

认证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绿色食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