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诉讼的收费标准

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具体规定执行异议的诉讼费用。如果当事人提起异议诉讼,可能会对法院的执行程序产生争议。如果异议诉讼不涉及财产纠纷,诉讼费约为50~100元。如果涉及财产纠纷,诉讼费与案件标的额有关。

1.执行异议的诉讼费最新收费标准是什么?

执行异议的诉讼费最新收费标准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如果没有财产纠纷,诉讼费从50元到100元。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0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3、654.38+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2%计;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据实缴纳;

9、超过1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按付。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第二,执行反对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有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申请。

申请执行异议材料不齐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文章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责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第四条

执行案件被指定、升级或者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执行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指定或者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指定、升级、委托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提出异议:

(一)人民法院的执行违法,妨碍人民法院对债权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措施违法,侵犯其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人民法院违法执行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但对终止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所指向的执行对象执行终结前提出;当事人转让执行标的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事实上,人民法院当然不会随意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但如果被执行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有问题,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诉讼的诉讼费需要以法院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