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保护性-表明这是受国际人道主义法保护的人或物,不应受到攻击。
识别-表明这是一个与红十字运动有关的人或事。
带有这个符号的人和物,在法律上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权利受一系列法律保护,义务是遵守标志对其行为的限制和约束,避免主动参与任何敌对行为。
红十字标志的意义决定了这个标志的神圣性。
红十字标志的设计和色彩简洁明快,意在给人一种非常清晰的视觉符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传达和理解上述信息,不会产生歧义。因为它主要在武装冲突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红十字标志除了本身的意义之外,并不传递任何其他信息,更不传递任何带有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特征的信息。
红十字标志的起源
在索尔费里诺的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在某一场战斗中,如果一面黑色的旗帜高高飘扬,就意味着这是急救站的所在地,这个地方默认受到炮火的保护。”这说明红十字符号在1859的战争以及之前的战争中并没有产生。
1863年2月在日内瓦成立的国际救护伤员委员会认为,鉴于战场救护工作的特殊性,有必要采用一种简单、清晰、易于识别的标志,以表示战时用于医疗救护活动的人员、车辆和建筑物。人们还认为,关于这一标志及其使用的具体规定应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确保冲突各方尊重和保护佩戴这一标志的人。
因此,在1863,10年6月召开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委员会的几位委员提出了一项动议:将印有红十字的白色臂章作为医务人员的保护标志。但史料并未充分说明采用这一标志是为了向瑞士国家致敬(因为红十字运动诞生于这个国家),还是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停火白旗的启发(加红十字以避免混乱),可能是以上两种思路的结合。1906年7月6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明确规定,为向瑞士致敬,白底红十字旗由联邦旗翻转而成,留作军队医疗部门的标志和特殊标志。此后,1929年7月27日和1949年8月27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重申了这一规定。
不管当时出于什么原因,参加第一次国际人道主义会议的国家同意采用红十字标志作为所有参加战时医疗和救援活动的人的保护标志。1864年普鲁士和丹麦在兹勒苏伊格战役中首次使用了红十字标志。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乃至整个红十字运动很快因此而声名鹊起,产生了巨大的道德力量和法律效力,将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在自己的旗帜下。
这里必须指出一点:红十字图案的选择是相当偶然的,决定选择这个图案的人并没有赋予它任何宗教意义。正如M. Huber在《红十字会的原则和问题》中所说:“无论是亨利·杜楠特本人,还是他的合作者或日内瓦会议的与会者,都不想给红十字运动和红十字标志打上任何宗教的烙印,也不想以任何方式将它们与哲学思想联系起来。”这是红十字运动的特点。
参考资料:
/hhsy/20030617/1173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