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绝对不能碰的商标侵权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种是明知某商品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但仍然销售;另一种侵权行为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记,或者销售这些标记的行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引人误解的;
(六)故意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容易误导相关公众的;
(八)在不同或者不相似的商品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电子商务,容易误导相关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