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的关系。

答:在商标权领域,损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权利的行为有两种:①商标侵权②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包括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擅自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还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名称、包装或者装潢,造成与他人驰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驰名商品。很明显,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商标侵权是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正当竞争是将自己的商品冒充他人商品的行为;(2)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需要有欺骗的故意,不正当竞争以欺骗的故意为要件;(3)商标侵权的情况下,被侵权的商标必须预先注册,不正当竞争涉及的商标不一定注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所以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容易导致消费者将假冒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造假者的商品或服务,从而损害注册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示】有些商标侵权行为本身就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但两者又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