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告他冒用商标名吗?

当然可以。

1,冒用他人姓名是指冒名顶替,即行为人完全以姓名人的身份从事活动。任何干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侵犯姓名权的人往往带有一些利己性,违背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也容易给权利人造成一些影响和损失。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同名同姓的人都是无意或巧合,不能认定为侵权。只有当行为人有意识地使用他人姓名,甚至是别有用心时,才构成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2.公安部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和审查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身份证的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