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时限

申报保健食品检验

一.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一份:请加盖企业(申请单位)公章,配方中应注明原料名称和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强化剂)请注明添加剂的名称及使用量。

2.产品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及工艺说明一份: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加工过程中如使用酶制剂或其他添加剂及加工助剂,请提供名称,必要时请提供使用量。

3.产品标准(企业标准)二份。

4.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二份:应符合有关要求。

5.商标受理书(复印件)一份。

6.其他证明材料:功效成分的相关资料,毒理学、功能学的国内外有关资料等。

7.按要求填写的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8.按要求填写的保健食品技术审查表一份。

二.需要提供的样品量、检验时限和要求

(一)要求

1.送检样品必须是定型包装产品,并与将来上市销售时的包装一致或近似。

2.卫生学检验样品:送3个批次(不同日期生产)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

3.包装要求:每个最小的独立包装都应贴有标签,标签中至少应有样品名称(全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4.稳定性试验样品:送3个批次(批号与卫生学样品批号一致)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

5.毒理学试验样品:卫生学检验样品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样品,数量为每日最大推荐量×800倍(含Ames试验和30天喂养在内的第一、二阶段试验所需样品量),不足2kg按2kg送样。毒理、功能、人体试验样品批号要一致。需增加项目或特殊/贵重样品另议。浓缩液、去辅料样品、高膨胀度样品、非水溶性样品、袋泡茶类、推荐量大于6g/kg或10ml/kg样品、含糖量大于30%样品以及含酒精样品等另议。

6.液体产品在做毒理试验时,可送浓缩液,应注明浓缩倍数、样品批次、密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固体产品做毒理试验的样品应先粉碎且过100目筛;若有去辅料应注明去除何种辅料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7.如需做人体试验的产品,按产品推荐量计算试验所需样品量。

8.功能学试验样品:卫生学检验样品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样品,数量为每日最大推荐量×m倍(小鼠试验:m=200,大鼠试验:m=400)。

(二)检验收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开具收款通知书,企业(申请单位)持收款通知书三天内到建行交款,或经银行汇款;收到企业的收款通知书回执或银行受理单的传真,经我中心财务核对后,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三)检验时限

实验室项目名称

检验时限(天)

检验费(元)

增强免疫功能

3~4月

43470

缓解体力疲劳功

3~4月

20797

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3~4月

33597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3月

33664

辅助降血脂(动物功能)

4~5月

33580

辅助降血糖(动物功能)

4~5月

21053

抗氧化功能(动物功能)

4~5月

22775

通便功能(动物功能)

2~3月

22186

改善记忆功能(动物功能)

5~6月

26034

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动物功能)

4~5月

32207

减肥功能(动物功能)

4~5月

34379

清咽功能(动物功能)

3月

20000

保护胃粘膜功能(动物功能)

3~4月

17915

Ames试验

70 天

4200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35 天

1950

LD50+微核

50 天

4950

LD50+微核+精子畸变

80 天

7950

小鼠骨髓微核试验

40 天

3000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60 天

3000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70 天

5151

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60 天

3300

大鼠30天喂养试验

80 天

23241

90天喂养试验

130 天

36000

大鼠传统致畸试验

130 天

18000

其它

另议

稳定

性试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120天

根据项目定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120天

根据项目定

卫生

学检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33天

根据项目定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33天

根据项目定

注:表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时为准。

已获得批文的保健食品、强化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委托检验

一.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1.产品配方一份:请加盖企业(申请单位)公章,配方中应注明原料名称和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强化剂)请注明添加剂的名称及使用量。

2.产品生产工艺的流程图及工艺说明一份: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加工过程中如使用酶制剂或其他添加剂及加工助剂,请提供名称,必要时请提供使用量。

3.产品标准(企业标准)二份:应有企业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4.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二份:应符合有关要求。

5.商标受理书(复印件)一份。

6.如果是已批的保健食品应提供批文一份(复印件)。

7.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单(一式三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二.需要提供的样品量、检验时限和要求

(一)要求

1.送检样品必须是上市销售的定型包装产品,新试产的产品可为临时包装,但应为定型包装产品并与将来上市销售时的包装一致或近似。

2.卫生学检验样品:送3个批次(不同日期生产)试样,数量根据检验项目及包装情况而定,留样量按检验样品量的1倍计。

3.包装要求:每个最小的独立包装都应贴有标签,标签中至少应有样品名称(全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4.如需做毒理检验加送卫生学三批次中的任一批次产品,样品量根据项目定。

5.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检验时限

实验室项目名称

检验时限(天)

检验费(元)

Ames试验

70

4200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35

1950

LD50+微核

50

4950

LD50+微核+精子畸变

80

7950

小鼠骨髓微核试验

40

3000

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60

3000

小鼠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70

5151

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60

3300

大鼠30天喂养试验

80

23241

90天喂养试验

130

36000

大鼠传统致畸试验

130

18000

其它

另议

4200

稳定

性试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120

根据项目定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120

根据项目定

卫生

学检

理化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33

根据项目定

微生物学检验

(项目按标准定)

33

根据项目定

(三)检验收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开出收款通知书,企业(申请单位)持收款通知书到建行交款,或经银行汇款;收到企业的收款通知书回执或银行受理单的传真,经核对我中心财务已收到款后2天内(不含休息日)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