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一般民法中的重要术语?
一般期间是指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期间。特殊时期是指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期。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等。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并且证明后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在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之前,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选择性合同是指依法不采取特定形式而订立的合同。
不必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的形式而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约定分别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民事主体。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为第三人的利益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例如第三方被指定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
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为自己的合同权益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属于公益性法人。
产品责任,即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制造、销售或者提供的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亲权是指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以特定身份利益为内容的基本身份权。
人格利益是指构成人格权的客体。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和思考,不受任何人或组织非法控制、约束或妨碍的权利。
附随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基础的合同,也称附随合同。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拥有的标的物享有的物权,仅限于特定方面或特定期间。它是在所有权权力与所有者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非所有者对事物享有一定程度的支配权。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代表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
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权利。
代理证书是指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法律文件。
任意合同是指除标准条款外,所有条款均由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合同。
使用权是指根据物的属性和用途使用物的权利,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根据法律特别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其他行为。
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保证是指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制度。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之间请求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消灭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债务承诺是指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承担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可能损害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代表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处分减少其财产可能损害其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的权利。
债权债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和承担。
债权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实施某种行为,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的帮助下才能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权。
债的根据是指引起债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债务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清偿债务,债权人接受其履行,导致债务消灭。
债务的终止,即债务的消灭,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某种法律事实而不复存在的情形。
债务的消灭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约定而消灭债务。
停止侵权行为是指侵权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继续进行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特有的人格权,其内容是其身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行和人类生命活动利益的维护。
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通知被代理人是否行使追认权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三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委托人未声明的,视为拒绝追认。
先占权是指民事主体占有具有一切意义的无主动产并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先行使抗辩权。也就是说,如果双务合同的双方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第一方不履行债务之前,第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
加入个人合伙企业,又称入伙,是指原合伙人以外的人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申请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
民事权利义务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以公平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公平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公平责任原则,又称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双方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公法人是指依照公法成立的法人,如国家行政机关。
公益法人是指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而成立的社会组织。
* * *与* * *相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基于* * *的某种关系,对某一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无任何份额。
* *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财产拥有相同的所有权。
典权是指典当人支付一定的典当价款后,对典当人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养殖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在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水域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和管理,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民事主体。
典当行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典当行有优先购买典当人物品的权利。
处理是指一方利用他人的财产进行加工,转化为价值更高的财产。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劳务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完成特定工作或者为他人提供特定服务而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一债务是指有一个债权人和一个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单方合同是指只有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关系。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负有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占有是指对事物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占有是指实际管理或控制财产的权利。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第一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始所有人的意志取得物的所有权。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有义务互相支付的合同关系。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条件满足时,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履行的权利而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都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在同一时间为同一法律行为代表双方。
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取得时效制度是指非财产所有人公开地、无争议地持有他人财产超过法定期间,即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非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该财产,则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