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资源资质是什么?
专利权:指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发明人对产品的设计、形状、配方、结构、制造工艺或程序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
非专利技术:指未申请专利的未公开的特殊技术、工艺规程、经验和产品设计。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注册后取得的在特定产品或商品上使用的特定名称或图案即商标的专用权。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理实体,所以表现为一些法律上的权利或技术。但无形资产在会计上通常是狭义的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称为无形资产。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一些法律上的权利或技术。
无形资产的评估基础
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估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应该注意:
1.以取得的有关无形资产的信息为基础,根据无形资产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和未来应用前景,结合已经实施或拟实施无形资产的企业经营状况,重点分析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可预测性,适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2.合理估计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合理区分无形资产取得的收益与其他资产,分析与收益相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成本、支持资产、现金流量和风险因素;
3.保持预期收益与折现率一致;
4.根据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和货币时间价值合理估计折现率,折现率应不同于企业或其他资产的折现率;
5.综合分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法定寿命及其他相关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被企业长期使用,并提供一定权利或特权的资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没有实物形态;它是可识别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具有可控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