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授权,商标的使用权可以委托吗?

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授权合同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方根据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和销售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向许可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同时,许可方在人员培训、组织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权不能再授权,因为商标许可权完全属于商标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权是指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扩展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独家使用许可证。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约定的方式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不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

2.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区域、方式将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商标,但不得许可他人单独使用该注册商标;

3.一般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在约定的期限、约定的地域、约定的方式使用其注册商标,可以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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