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泗阳,城管队员进店撕毁商家广告牌,被质疑。这是侵犯公民财产吗?
我认为是侵犯公民财产,说明当地城管部门对执法权的认识不到位。甚至有越权的行为。
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城市的基本道路建设,根本目的是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行。按照常理,城管和商家应该互相配合,建立一个完美和谐的社会。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城管部门的城管人员总是因为各种原因和商家产生矛盾。甚至严重时双方会大动干戈,造成人员伤亡。
城管队员进店撕毁营业广告牌遭质疑。事情发生在泗阳地区,当时当地城管部门正在日常巡逻。在没有得到店家允许的情况下,我竟然进入商家的店铺内部,直接撕毁了内部广告牌。视频被传至网络后,引起了网友的大量讨论。有网友认为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广告牌确实有非常不合理的商标和文字。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店内的广告牌不属于户外广告牌,不属于城管的行政权范围。
我认为存在越权的行为。针对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当地城管部门确实存在越权的行为。我国对商家户外广告确实有明确的规定,户外广告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但在此次事件中,城管人员撕毁的广告牌并不是设置在店外,而是在店内。因此,该广告牌不再是户外广告牌。城管部门擅自撕毁商户广告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允许越权行为。建国以来,设立了各个部门,根本目的是防止一些部门越权。各部门都要管好自己的责任,而不是随意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