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知识受法律保护吗?

买假知识是否受法律保护要看情况。

一、行为分工

主观故意买假行为

1,消费者和销售者都知道是假冒伪劣商品。

消费者为了便宜买假冒伪劣商品,比如假冒名牌产品,为了名牌买,明知是不纯的毛衣,却因为看好便宜而买。因为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将假货与正品进行比较,欺骗、诱导消费者与之交易。

2、消费者知道是假冒伪劣商品,而销售者不知道。

消费者主动向卖家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掉包。消费者故意购买商品是为了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获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他们给予双倍赔偿,否则以敲诈勒索为目的不予保护。

过失买假行为

消费者明知即将购买的商品可能是假冒伪劣商品,但认为非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很大,坚持购买。

二、判断标准

知假买假和敲诈勒索

判断知假买受人的索赔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的前提是确定其购买的商品是否确实是“假的”。如果商品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假货,根据新消法“退一赔三”和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的相关规定,依法要求相应赔偿是正常合法的。

如果商品本身不是假货,索赔人故意采用其他手段,比如购买商品后恶意更换,或者购买前将有问题的商品藏在商家的某个地方,事后再付款,以此来索赔,涉嫌敲诈勒索。

三。食品药品纠纷案件

2065438+200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食品药品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统一了裁判尺度,加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司法解释自2015年3月14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发生食品、药品质量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知道食品、药品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数据:

知假买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鼓励消费者打击欺诈性假货,实现其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

《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的规定,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食品药品纠纷案件

2065438+200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食品药品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统一了裁判尺度,加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司法解释自2015年3月14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发生食品、药品质量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知道食品、药品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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