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执法权范围是什么?

工商局的执法权力范围如下:

1,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中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标志和正式标志的登记、归档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主体基本注册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数据:

海南省工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七项措施:

规则一。加快完成清算组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备案或者注销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规则二。申请清算组备案或者注销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的,可以通过刊登遗失声明并签署承诺书的报纸样本办理。

规则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非公司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营业期限届满,因清理债权债务需要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的,经全体投资者申请,登记机关可以核发营业范围载明“仅用于清理债权债务,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企业解散清算组后,已经办理清算组登记的,必要时可以办理清算组成员更换登记。如需继续经营,经全体投资者申请,并凭刊登清算组解散声明的样报,登记机关可办理清算组解散登记。

第五条?经核实,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在未申报年度报告补充公示后,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

工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迁出决定,并自作出迁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公示信息和企业补充年度报告的核查。发现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依法立即将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第六条?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或者提出可以重新联系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后,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

工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核实后立即作出迁出决定。

在开展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发现前款所列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自作出迁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核查,发现符合经营异常名录所列情形的,立即依法对该企业重新挂牌。

第七条?加快对公示信息的核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相关企业信息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当对公示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者在履行公示义务后,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 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始核实,核实后立即作出撤除决定。

参考资料:

人民网-海南省工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七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