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商标权能否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尽力提供证据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持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500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处理商标纠纷,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裁定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无偿销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物资、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